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根据申请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病史等因素进行评估,若申请人曾患有严重疾病,可能会被拒绝投保或加收额外费用。但如果申请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自己曾经患有脑中风等疾病,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取消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应当向被保险人告知有关保险事项,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后,发现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情况的,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因此,申请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自己曾经患有脑中风等疾病,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取消保险合同,否则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