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可以不交社保么 |
释义 | 员工试用期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单位未缴纳社保,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该赔偿包括以下费用: 1、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 2、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其它费用。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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