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开口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道路开口需要手续如下: 1、特区所有道路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要开设路口、占用、挖掘道路的,必须向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 2、到路管科路政组领取表格,回单位按实际需要填写(开设路口的先到规划国土局审核同意后,凭"规划国土局路口审批表"复印件),并盖上单位公章,送回路管科路政组。 3、与申请单位预约时间、并派出主办干警协同申请单位人员实地勘察施工现场。 4、主办干警提出勘察现场意见,报主管科领导审核(开设路口的每月月底集中整理后,报局领导审核)。 5、开设路口的审核结果,遂一电话通知各单位,并在路政组办公室的门前张榜公告。 6、到路管科路政组办理施工手续。 道路开口申报的流程: 1、一般的道路开口为小区、商业或者学校的开口。 2、先确定开口的位置,这时候就需要用到建筑的规证,看看当时规证审批的是多宽的开口,那么我们开口就要按照规证上的来,不得更改,否则不会批准的。 3、接下来就是要设计出图,根据地形图来设计开口,包括平面图和交通平面图。最重要的是交通平面图。 4、现场踏勘,设计人员不能只看规证就设计出来,也需要现场看看周围的环境。现场进行拍照。要对开口的前面、左面和右面进行拍照。 5、开口交通设计图做出来后就要根据交管局的规定作出开口申请和开口申请表。 6、带着开口申请、开口申请表、设计图纸和规证一起去办事大厅进行现场交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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