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在诉讼被告期间可以注销,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则应当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债权人主张的公司债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赔偿的前提是债权债务查证属实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区分注销公司时依法清算和未清算两种情形。如果在当事人起诉后,公司依法成立了清算组,依照公司法等规定进行了清算,则诉讼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当事人可以依照公司清算程序实现自身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