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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能取消居住权吗
释义
    居住权不能取消。居住权消灭是通过期限届满或者居住人死亡,只要满足其一就使得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的获得,应有房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同时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设立。
    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可以5年、10年或20年,甚至可以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居住人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一、房东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怎么看
    在房屋买卖时,买家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确定该房屋是否有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的居住权是不成立的。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但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
    所以购房者买房前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居住权期限是多久,避免纠纷。
    二、民法典中的享有居住权的房产能否抵押
    享有居住权的房产可以抵押,《民法典》中并未规定享有居住权的房产不能抵押。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未婚子女是否有居住权
    未婚子女不当然享有居住权。未婚子女享有居住权需要和父母共同设立,居住权的设立条件有两个:1.当事人双方书面订立居住权合同,2.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的,不产生居住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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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7: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