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里可以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 |
释义 |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一、深圳买车上惠州牌需要什么条件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外地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收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的由代理人代办,须出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开具的委托书和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学校的为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4、机动车档案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任一联,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原件丢失的,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6、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拓印膜 7、《刑侦验车通知书》(外省转入的小型汽车)、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户口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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