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员工升职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
释义 | 企业员工升职需要重新签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的职务,不能随便更改。转正后岗位晋升了或者岗位异动了,应与员工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调整岗位。 法律分析 企业员工升职需要重新签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的职务,不能随便更改。转正后岗位晋升了或者岗位异动了,应与员工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调整岗位。 拓展延伸 升职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升职后,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这是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已经获得了相应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协商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升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因此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协商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升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用人单位无需再次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结语 企业员工升职需要重新签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的职务,不能随便更改。转正后岗位晋升了或者岗位异动了,应与员工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调整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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