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个人从事粮食收购业务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需要先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工商登记,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工商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向当事人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而且会在发放通知书后10日内向当事人发放营业执照。 粮食营业执照怎么刻章: 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带存根的介绍信; 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