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上权、地下权与地役权的区别 |
释义 | 律师分析: 地上权、地下权与地役权的区别是,地上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营造建筑物、工作物及种植林木的权利;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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