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违规操作向什么部门投诉 |
释义 | 法院违规操作可以向本院纪检部门、上级法院、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投诉。 在投诉之前,首先需要分清是属于主观故意违法办案还是客观办案,因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理解不同而造成的错案,不属于违规办案。如果法官不依法办案的话,可以向本院纪检部门、上级法院、纪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具体如下: 1、纪检监察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整理好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2、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事实,切中要害; 4、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的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 综合上述,法院有违规操作,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法官的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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