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柜台租赁合同要不要收合同金 |
释义 | 超市柜台租赁合同要不要收合同金大多数的商场柜台是要收合同金的,而商场柜台租赁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出租柜台方和承租柜台方的基本信息;如果有担保方还应包括担保方的基本信息。 2、柜台方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3、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出租方的权利、义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日期、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各项事宜等。双方签字和明确的起止日期。 一、租赁合同有什么条款 租赁合同所需的条款,具体如下: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是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对象,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不能付诸实施,这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护,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义务使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并正常使用,以确保租赁物在租赁到期时按合同归还给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店面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范本应具备以下内容:1、出租方与承租方基本信息和联系;2、介绍商铺基本情况;3、明确租赁形式和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4、商铺的使用及维护装修改建等问题;5、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6、明确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末尾签字盖章,标明合同起止时间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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