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辆增值税和购置税中的购置税是国家税务机关向购买使用机动车车辆的纳税人征收的,主要用于国家道路交通建设的一项特定税种。它与消费税等其他税收相比较,同属于由国税部门征收,同属于中央国库统一集中安排使用的国家税收,但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主要区别有: 征收范围比较单一。车辆购置税只对购买使用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专用运输机车的纳税人征税,对购买不使用、在销售过程中的车辆不征税。 征税的税率比较单一。车辆购置税只使用百分之十的单一税率,不管纳税人购买的是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还是专用运输机械都使用同一税率,而增值税、消费税等等都存在多档税率。如:增值税,他又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百分之十七或百分之十三的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百分之六或百分之四的税率。 没有固定的征收对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没有固定的征税对象,税务机关不知道谁需要购买车辆,也没有谁在购买车辆前事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所以很难提前预测征税对象,预测征税金额而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都是预先有纳税对象存在,某某工厂、企业、某某个体业主,他们要生产、要发展壮大就必然要产生纳税, 是可以预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