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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久的车一年两审?
释义
    营运载客汽车超过5年的一年两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0年的一年两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5年的一年两审。
    目前车辆要进行一年两检是要超过15年后。新的车辆年检政策是私家车在6年之内,不需要进行年检。6年到10年之间,需要2年检1次。车辆车龄为10年到15年之间,每年都要进行年检。而车辆若是到15年之后,每半年就需要检测一次了。
    自2022年10月1号起,我国正式取消15年车的一年两审政策,之后统一调整为车龄10以上一年一审,对于车龄等于或小于10年的,则由10年三次上线检测变更为10年两次上线检测。
    不过该改动只针对于9座及9座以下的非营运载客车,并且不包括面包车、非法改装被处罚车辆、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车。
    公安部:2022年10月1日起,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温馨提醒:车辆必须按时年检
    内容
    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现在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
    4、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
    5、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地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
    具备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方予检验:
    1、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
    2、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
    3、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未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者;
    4、未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者;
    5、不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者;
    6、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者。
    手续
    1、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验表"上加盖(**年**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
    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其它规定
    1、年检的不合格车辆,应限期修复,逾期仍不合格的,车管所应收缴其行车牌证,不准再继续行驶;
    2、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准转籍;
    3、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不予检验,并收回牌证,注销档案,予以报废。
    验车手续(私户):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保险单
    3、委托书
    验车手续(公户):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保险单
    3、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单位申请书(加盖公章)
    5、委托书
    所需资料编辑 播报
    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
    2:交强险副本
    3:路桥票;《第一联黑色》
    4: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5:车辆
    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
    2、交强险副本;
    3、路桥票;《第一联黑色》
    4、组织结构代码证(盖鲜章)
    5、委托书(盖鲜章)
    6、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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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