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计划招生8.7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3.45万人(其中全日制2.5万人、非全日制0.9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招生计划为最低计划控制数,各县、武鸣区安排本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招生计划时,必须按不低于最低招生计划数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