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被执行人为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他债权人都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符合破产条件,而当事人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 如果第一顺序不同意拍卖,法院还是会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