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生育津贴多久内可以申请 |
释义 | 60天至180天。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围产保健费最高800元,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6个月。 通常来说生育津贴是在生产后的60天到180天内领取,如果超出了三个月的话,最长也是不能超过生产后的8个月的。如果超出这么长时间了一直不领取的话,后期在进行领取就会比较麻烦。 生育津贴从生育那天开始算起,在三个月内由单位提供资料,社保局审核通过后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时间可以报销下来,但是有的公司是自己先贴钱支付给孕妇,具体以公司制度为标准。 职工分娩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单位已垫付生育津贴的,可在其分娩的次月起1年内申请;职工发生分娩费用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申领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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