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生育津贴多久内可以申请 |
释义 |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深圳的生育津贴统一由用人单位领取,企业领取生育津贴条件, 一是申请单位已办理参保手续,要申请生育津贴的职工已经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 二是已经发放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 领取生育险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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