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月公积金最晚几号交 |
释义 | 一般截止时间是25号,所以大多数都是16-24号去交。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在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在你的工资里面直接划扣,所有住房公积金是在你发工资的那天缴纳的。 问:北京公积金,单位一般是每月几号缴纳 答:一般发工资是在上半月,缴纳公积金在18号到月底都行。 公积金缴纳时间如何规定?(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需要注意了,对于具体何时缴纳,还要分为三类情况: 1)对于新参加工作的员工,公积金的缴纳,要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调、外派职工,由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以上三类情况,还有下面几点事项需要注意。 (1)异地工作过,在京首次参加工作应按照第二种情况执行,即入职首月开始缴纳。比如你在成都工作过几年,跳槽到了北京的公司,那么入职首月就要立即缴纳。 (2)借调和外派可以在集团内,体制内,也可以是跨单位的情况,但是缴纳责任主任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公积金基数核定规则(北京为例) 明白了公积金缴纳的时间规定,我们还要知道怎么给职工确定公积金的基数。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其中第17条这样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工资总额则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计算。 根据规定第20条,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职工本人当月工资计算。 这里还有一个可以降低公积金缴存额的问题,需要大家明白。 规定第23条,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第24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上面这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小伙伴们看起来是不是还是有点摸不清头脑。没关系,将其中的要点提取出来,帮助大家正确理解。 1. 缴存基数的上下限规定: (1)基数上限:不超过市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9年的上限是27786元,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上限标准一致。 (2)基数下限:注意不止一个 ①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 ②不低于市最低生活费; ③扣除职工个人公积金后不低于最低工资,具体基数计算办法:根据缴存比例5%-12%,最低工资÷95%、94%、93%、92%、91%、90%、89%、88%。 2. 当年缴存基数的核定办法: (1)当年新参加工作入职的职工,按照第二个月的全部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当年参加过工作转入的职工,按照入职首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去年已经入职单位的职工,按照去年在职月份的本人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17条,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第20条,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职工 第23条,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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