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二手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二手房过户流程分买方按揭贷款付款和买方全款购房两种情况,具体过户流程如下: (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 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 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 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 5、银行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 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7、向卖方支付尾款。 (二)、买方全款购房 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 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 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二、二手房过户需要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贷款需要到评估公司评估);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未婚须提供民政局的单身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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