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建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报建手续有: 1、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等; 2、如果是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需要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施工公开招标审批表、监理公开招标审批表等; 3、如果是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需要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等。 规划设计阶段包括以下步骤: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设计三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 3、最后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会审批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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