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划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如何划分 1、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划分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咋办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复核。复核的机关为作出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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