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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就医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4、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
    5、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一、医保外地就医报销规则
    外地就医医保是按照参保地的政策进行报销的。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是按就医地标准来计算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报销限额都是按参保地标准执行的。
    二、广州医保异地医保报销条件
    办理材料: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广州市参保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专用)受理要求:(1)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安置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的到所属省份)内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实现异地联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进行联网直接结算,无需额外申请就医医疗费的零星医疗费报销。办理时须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2)如异地就医参保人确需在异地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需额外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并按表格要求加盖相应公章。(3)所有表格一式两份,个人及经办机构各留一份。2、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如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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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7: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