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北京收养孩子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