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建筑工程中如何处理建筑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
释义 | 1、返修处理 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 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3) 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怎样处理? 1、返修处理 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 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3) 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该如何处理? 处理办法如下;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成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建筑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时需要的资料主要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等。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做到什么 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必须做到: 1、严格履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不得擅自调换施工技术人员; 2、应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具有资质证书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随时备查; 3、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建筑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进行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拒绝使用; 5、对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备案有效吗 不一定的。 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施工合同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 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该内容由 徐志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