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什么意思 |
释义 | 发明专利申请被公开了,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申请被撤回。如申请人没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没有缴纳实质审查费,会导致视为撤回,也就是申请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撤回,但是通过某些程序的不作为,也会导致将专利申请放弃。 初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没有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 (4)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2)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申请人如果不想失去该专利申请,就应该在恢复期限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不要忙于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而错过了办理恢复手续的机会。申请人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被视为撤回的,也应该先办理恢复手续,然后再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若真的是专利局的过错,专利局是会把恢复费退还给申请人的。 申请人要特别注意缴纳维持费的时间,因为维持费有滞纳期,一旦因未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而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该专利申请将不能予以恢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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