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限高令是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 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限制高消费是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这次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为了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最高法执行局为破解“执行难”,最高法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全面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和银行联合限制其贷款,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限制融资增容等。 限高令撤销一般期限是三个工作日。有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情形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限高令并没有固定期限,通常只要没有执行完都有效。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之前一直会被限高,除非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否则直至履行完毕。 限高令不是终身的,要是被告没有在判决期限内并且经过催告之后还是没有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是可以限制被告高消费的。一般情况下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是持续到被告履行义务,只要被告履行完义务的话限高令就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