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2023年起,应届生就业不再需要报到证。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第十条 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