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午托班孩子出现意外责任归谁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孩子在午托班学习或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午托班相关负责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一、幼儿孩子胳膊摔折如何找幼儿园 幼儿孩子胳膊摔折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学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学校合同纠纷一般与其他合同纠纷一样处理,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孩子追逐摔倒受伤责任划分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无过错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受到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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