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 劳荣枝,女,1974年12月14日生,出生于江西九江,籍贯湖北黄梅,原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小学教师。1996年,劳荣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杀害一家三口,之后又在温州杀死两人。加上在合肥犯案,一共杀害了7人。 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逃犯劳荣枝落网,12月5日厦门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劳荣枝,江西警方将劳荣枝押解回南昌;12月12日劳荣枝向公安机关提出拒绝亲属与南昌警方接触,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并申请法律援助;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1日南昌中院依法受理南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 2021年9月9日,劳荣枝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月23日,劳荣枝上诉案已正式立案。 9月28日,劳荣枝家属委托二审辩护律师会见劳荣枝,劳荣枝不同意家属委托律师。 2022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18时23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