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期间提前续租要签合同吗? |
释义 | 租房到期了续租当然要签订合同,而且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将难以维权;而且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不签订书面合同将被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一、租房子需要哪些手续 租房子一般需要的手续如下: 1、根据需要,确定租赁的房屋; 2、就租金等事项与出租人协商; 3、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形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 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的成立要求订立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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