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上市公司特定股东 |
释义 | 特定股东:首发前的原始股东、定增的股东。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目前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手续为: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分析收购方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 2、出让方与受让方进行实质性谈判; 3、转让方向上级部门申请股权转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5、签订转让协议; 6、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的内容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三日内,不得再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如何给上市公司配股条件 上市公司配股条件如下: 1、上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上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一致; 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配售的股票仅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日期内持有公司股份的所有普通股股东; 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原有的30%; 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配股前最新公布的公司财务报告中的每股净资产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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