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改签包括两种:更改和签转。更改又称改期,指客人的行程不变,承运的航空公司不变的情况下的更改。更改分为两种:同等舱位更改和升舱。同等舱位更改是指所更改的航班的航空公司和舱位都相同;升舱是指所更改的航空公司相同,但所改的舱位折扣高于原订舱位的折扣。一般情况下同等舱位更改航空公司不收取手续费;升舱一般情况下航空公司都会要求补足差价。签转是指不同航空公司之间签转。签转只适用于全价票的客人,折扣票不可以签转。引签转的两个航空公司之间必须有协议,同意两个航空公司的客人进行签转,反之也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