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最快几天能办完 |
释义 | 民政局登记离婚最快可以自申请登记之日起三十一天拿到离婚证。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离婚只有两种方式,自愿协议离婚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自愿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同意签署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能当天签订离婚协议,只要在民政局办公时间带齐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当天领取结婚证都有可能。所以要想快速离婚,自愿协议离婚无疑是最快的方式。某些地方的离婚登记需要预约,比如北上广深等城市,因为登记人数太多,所以必须通过线上预约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签署离婚协议预约去民政局登记离婚依然是最快的离婚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不能一味求快,离婚时,应当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日后的抚养教育安排等问题作出妥善的解决并制定可行的方案写进离婚协议里。如果只是一味为了快速离婚,领取离婚证后又发现财产没有分割清楚或者其他问题,还是需要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