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保全名词解释 |
释义 | 合同保全名词解释如下: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合同保全方的式包含的内容如下: 1、债权人代位权是由于债务人忽视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方的债权; 2、债权人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保全跟合同担保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合同保全,是指为了防止合同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利益受损,而允许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某种权利予以干预的法律制度;合同担保,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和约定,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财产或保证,以保障债权人顺利实现债权。 2、方式不同:合同保全的方式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行使撤销权;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质押、留置、第三人保证等。 3、依据不同:合同保全主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担保主要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4、发生的情形不同:合同保全发生在因债务人的某些行为,导致其财产不当减少,或者应当增加而未增加,从而危及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的情况下;合同担保则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当然,根据法律规定,有些担保需要进行登记才有效。 综上所述,合同保全与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不同的。所谓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而对当事人的财产和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它是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一般都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它是通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而实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