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列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有 |
释义 |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有: 1、申请授予专利的客体非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一; 2、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申请人不享有申请授予专利的资格; 4、其他不能授予专利的情形。 那么申请专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条件各有不同。 一、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8、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二,由请专和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由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由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以上就是关于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内容,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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