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珠海暂住证如何处理?
释义
    律师解答:
    申报登记满6个月后,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
    1、填表审核。申办人在窗口领取并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2、领取凭证。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3、领取证件。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