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是哪种情况 |
释义 |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股权转让协议的撤销情况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的撤销情况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协议; 2.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 3.因欺诈而订立的协议; 4.因胁迫而订立的协议; 5.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协议。 股东内部股权转让 公司内部股东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首先,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 二、如果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规定,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没有任何限制。 《公司法》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较为便利,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依据公司法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变更工商登记等即完成股权转让。 变更股东是不是股权转让 变更股东不是股权转让,二者概念不等同。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变更股东需要做股权转让,变更股东是股权转让的结果。但如果仅是在原股东间相互转让部分股权的,则不需变更股东,而只需要变更股东所持的股份即可。 股权转让无效有什么条件,股权转让无效的形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有: 1、股权转让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权转让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