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期房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分析
释义
    本文介绍了在签订商品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几点内容,包括明确标明所购买商品房的总面积、有明确的建筑及装修质量标准细则、对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的有效制约以及物业管理的服务条款及相关收费。此外,期房买卖合同中还需要有付款方式和具体交房日期等内容。最后提醒读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避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分析
    1. 合同中应明确标明所购买商品房的总面积。
    2. 刘先生与房产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房屋面积被确定为120平方米。然而,当他入住时,发现房屋实际面积只有111平方米,相差9个平方米。据此,我们可以计算出相差的面积总共价值22500元。
    这个教训告诉我们,签订合同时应对每一个房间、阳台等实际面积进行确定,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应有明确界定,以免日后麻烦。
    2、合同里要有建筑及装修质量标准细则。
    如墙面材料、颜色、窗格材料、地面的辅设用料、卫浴设备、电线的铺设等。因为有些开发商为了吸引消费者购房,会有很多口头承诺,只有这些口头承诺以文字的形式在合同中出现,才具有法律效用,否则没在合同里出现的承诺,在消费者接收入住时发现没有兑现也会因无凭据而不能再加追究。
    3、合同应有对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的有效制约。
    现在,一般房产开发商都会对住宅区配套设施建设有种种承诺,如花园绿地、学校、超市、泳池、球场等,这些都应在合同中体现出来,以免今后房产商的许诺兑现起来遥遥无期。
    4、合同中应有物业管理的服务条款及相关收费。
    有些房产商故意不在合同中体现物业管理这一项,往往等购房者入住后,才发现物业管理的不完善及收费的不合理,但是面对已经入住的既成事实,许多购房者也只好交纳高额的管理费。
    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最好在入住之前的购房合同中应有所约定。
    一、期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1、合同应有详细的付款方式。
    ?
    一般房产商都会要求购房者先预付部分预付款,其余款项将分期支付或等交房时一次付清,从预付款交付之日起购房者都有权知其所购房屋的建设进程,以督促房产商按期交房,因此,购房者可在合同中以分期付款及退款的方式来约束、督促房产商。
    2、合同中必须有具体交房日期及房产商若延期交房应有的罚则。
    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房产商会因资金、材料、施工、天气等影响交房日期,购房者因房屋拖延交付入住而导致利益受损,购房者有权要求房产商予以经济赔偿。如果您对期房买卖合同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结语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该对房屋的总面积、建筑及装修质量标准细则、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的有效制约以及物业管理的服务条款及相关收费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和麻烦。同时,应该注意合同中付款方式和交房日期的规定,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最好在入住之前签订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4: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