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港澳通行证一般会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 法律客观: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前往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