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房产证先要拿去过抵押登记,登记完成后还会还给抵押人的。所以房产证还是由抵押人保管。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