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商家卖非卖品,是可以举报的。非卖品,是指只用于展览、赠送等而不出卖的物品,可将其分为两种:只能用于商品赠品,附属品里,是一种让利的产品,不能单独拿出来当作正规品卖出的物品;不会以任何销售形式流出的产品,一般是用于收集客户、宣传品牌、赞助推广等。若商家存在故意隐瞒行为,将“非卖品”字样抹去销售,则涉嫌欺诈。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