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水田保护类型:一是水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需要建设的,必须逐级审批,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建设。二是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水田未列入。经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和当地乡政府批准后,报县国土资源局批准。根据法律条文和有关规定,水田是属于农业用地,按理来说是不能进行其他活动的,比如修建房屋。如果人为想在水田上修建房屋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及主管单位书面签字,批准同意才可以,不然这种行为就属于违建。由于普通公民享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拥有权,因此没有经过批准是不能随便改变土地的所属权的。那么没有经过主管单位同意通过的,便是属于违章建筑。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是有权让房东对房屋进行拆迁改造,如果情节十分严重的,是可以进行强拆的。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荒废耕地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从事其他建设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依法受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对继续施工的设备、建筑材料予以查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