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拆迁区户口冻结,能迁入户口的情况如下: 1、确有住房需求。只有确实需要在拆迁区内居住的人员才能够迁入,而不是为了追求某些特殊福利而迁入; 2、满足当地政策法规规定。不同地区的政策法规并不相同,如何符合当地的规定将是非常关键的。同时,也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收入稳定,否则不能满足居住所需; 3、配合拆迁政策,全力配合拆迁单位的工作。拆迁单位在进行拆迁工作时,需要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因为对于“钉子户”和不配合拆迁的群众,将很难得到迁户的资格。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综上所述,户口迁入拆迁区内是需要符合当地相关政策法规的,并且需要具备一定的住房需求和收入能力稳定等条件,这样才能够获得相关的迁户资格。同时,在拆迁过程中,配合拆迁单位的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