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购买重疾险时已经患有恶性肿瘤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提前告知保险公司并接受保险公司的评估,或者选择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带病承保产品。但如果已经被确诊,但未向保险公司告知,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成立前,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某一风险的,应当在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协商中明确约定;未明确约定或者虚假约定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货物损失的,保险人可以减少赔偿金额或者不予赔偿。 3.《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保险人在知道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进行查勘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4.《保险法》第六十八条: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保险合同的约定,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保险金或者拖延支付保险金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利息等法律责任。 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引》第十二条:消费者在投保前应如实告知自身情况,如故意隐瞒、欺骗等行为,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相应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