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 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十五条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