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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
释义
    

法律主观:
    


    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控告人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可以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在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则应当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则不予立案,并且需要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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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4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