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放军允许投降吗 |
释义 | 解放军不允许投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投降后为敌人效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指的是主动向敌人提供我们重要的军事机密,积极给顾问为敌人,煽动,引诱我们被俘人员缺陷敌人,接受敌人发送任务,主动加入敌人与美国和其它情况。但投降后被迫为敌人从事挖掘工事、搬运弹药等艰苦劳动的,不视为为敌人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条 【投降罪】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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