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政监理乙级资质承包范围如下: 1、城市道路工程; 2、给水排水工程; 3、燃气热力工程; 4、垃圾处理工程; 5、地铁轻轨工程; 6、风景园林工程。 市政监理乙级资质的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总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