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的之后的优势 |
释义 | 公司合并优势: 1、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 2、参与合并的企业股东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 3、企业合并协议避免了敌意收购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风险。 一、企业兼并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按并购双方的产业特征划分,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2)按并购的实现方式划分,分为承担债务式、现金购买式和股份交易式并购。(3)按照目标公司管理层是否合作划分,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4)按照并购的法律形式划分,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5)按照企业合并的性质进行分类,企业合并可以分为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 二、企业合并需要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企业合并需要以下条件:1、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依法设立的企业;2、企业合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对此另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3、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控股合并程序 企业合并程序是企业合并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 ①合并各方就合并的意向和有关事项进行磋商。 ②合并各方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③合并各方缔结合并契约。 ④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⑤合并各方分别召开各自的股东会议,通过合并决议。 ⑥合并各方联合发出合并通告。 ⑦合并备案。 ⑧召开公司合并报告会议(在吸收合并场合)或公司创立会议(在新设合并场合)。 ⑨进行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重新注册登记,被合并公司的解散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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