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38岁了该不该交社保
释义
    该交社保。
    理由:年轻时代负担最轻。年轻人体力充沛,能够获得的更多的收入,却没有更大的负担,如果将所有的收入都用来享受的话,真的是太浪费了。
    年纪大了之后,养儿育女、赡养老人,工作精力便差,收入也会下降,而且还有失业下岗的风险。
    一般来讲,年纪越大我们积累的财富就越多,渐渐地我们的收入来源就有劳动收入,逐步转为财产性收入了。否则,过得会非常累。
    年老之后随着收入的不稳定,那样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停交社保了,选择性会更大一些。
    理由之二,缴纳社保代表了全面的保障。缴纳社保能够有效防止意外的发生,因为社保涵盖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理由之三,社保负担未来只会越来越重。
    通过历史的发展可以知道,我们社会平均工资是年年增长的。而我们的社保缴费,一般都是以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予以缴费。比如养老保险一般是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13%到20%。现在我们的最低缴费基数可能只是3000元,等未来变成1万元的时候,相应的负担就会重的多。
    社保包括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种基本保险。养老和医疗又分为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居民养老、居民医疗等几类。实际上,我们常说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属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前身之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一种非常划算的保险,是由个人缴费和国家补贴共同筹集保障。比如说去年个人缴费最低不低于320元,而政府补贴不低于580元。相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一月三四百元的医疗保险,性价比非常高。如果家庭经济紧张,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至于商业保险,说实话应当根据家庭的需要来购买,一般应当是在社会保险基础之上的补充。商业保险的一般分类是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等。像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中的重疾险,由于家庭妇女不给家庭带来多少收入,是没有必要买的。像年金保险家庭收入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也没有必要买。至于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30多岁的年轻人得大病和意外的概率还是非常低的。
    理由主要有这样六个:
    第一,强制养老积蓄。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一种强制积蓄的保障,很多人攒不下钱来,是因为管控不住自己消费。到最后,没有多少积蓄养老,可能就会成为孩子的负担。
    第二,提升经济独立能力。没有养老保险的女性可能这一辈子都会成为男性的“附庸”。万一男性出什么意外,或者退休以后去世的早,很容易让自己失去主要经济收入来源。
    第三,应对长寿的风险。实际上,女性的预期寿命要比男性长4~5年,从领取养老金的角度比较的话相对更划算。养老保险是一只供养到我们去世为止,万一长命百岁的话,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可就亏大了。
    第四,女性退休年龄比较早。男性领取养老金年龄一般是60岁,而女星50或者55周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退休以后年金还会年年增加,年龄大了还有高龄倾斜照顾政策,就逐渐没有后顾之忧了。
    第五,应对失去劳动能力风险。国家正在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如果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失去劳动能力了,只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或者领取病残津贴的待遇,这是一份生活的保障。38岁参保确实有些晚了,但是真的应该提前筹谋。
    第六,投资收益划算。我们缴纳养老保险,是一笔非常划算的投资保障。近年来,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会增长8%~10%,社保缴费下限也会在每年增长。现在参保是相对省钱的。但是养老金待遇,直接是跟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的。一般来说,从我们缴费和收益比较,过去讲到的养老保险费5~7年就能够领回本金。
    如果按照退休以后领取养老金达到二三十年,我们获得的收益能达到5~10倍。更何况去世以后,还会有一笔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待遇,这还是跟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也是给家属留的一份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0:29:03